基金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年度评估,专项审计
主要法律依据: 《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 法》 (证 监 会 令 [2013] 第 92号) 第 26条
属性:其他鉴证业务 (法定业务)
内容:针对基金托管法定业务和增值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与实施 情况,开展相关审查与评估,
出具评估报告 报告使用者: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
委托人:基金托管人
专业能力胜任要求:熟悉托管法定业务和增值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建 设与实施情况;
精通与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相关的法律、法规、政 策和制度按照 《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招标管理办法
(试行)》 (财金 [2010]169号) 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才能承办该业务
业务开展情况: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市场新需求大力拓展